第六十八章:善为士者不武《道德经》第68章【原文】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弗与;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【白话译文】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,不逞其勇武;善于打仗的人,不轻易激怒;善于胜敌的人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;善于用人的人,对人表示谦下。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,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,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。【解读】本章主张以柔克刚,不逞勇武,不轻易激怒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,对人谦下,这样才能取得胜利。← 上一章查看全部章节
【解读】
本章主张以柔克刚,不逞勇武,不轻易激怒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,对人谦下,这样才能取得胜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