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:道法自然

《道德经》第25章

【原文】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

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。远曰反。
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
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【白话译文】

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。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,寂静而空虚,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,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,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。

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所以勉强把它叫做“道”,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“大”。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,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,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。

所以说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也大。宇宙间有四大,而人居其中之一。

人取法地,地取法天,天取法“道”,而道纯任自然。

【解读】

本章提出了“道法自然”的核心思想,道是宇宙的本原,它遵循自然规律,不依靠任何外力。